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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康男子14年侵吞公司钱款300余万元,民警全力追赃挽损
2024年04月15日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傅潇潇 □蒋定国 通讯员应娉 胡莹璐)近日,浙江省永康市某企业委派专人来到了永康市公安局,为该局经侦大队送上了一面的锦旗,感谢办案民警全力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2023年11月3日,永康市公安局接到报案称,永康市某工具有限公司品质经理刘某利用职务之便,14年来以报销为名,共侵吞公司钱款300余万元,严重损害了公司利益。

  接警后,经侦大队立即对案件展开了调查,对涉案人员刘某依法传唤询问。据犯罪嫌疑人刘某自述,其负责公司产品以及机器设备的维修检验工作。2009年,因迷上炒股,亏了不少钱,加之惯有的高消费习惯,使得生活的资金缺口越来越大,于是打起了公司钱款的主意。

  刘某一开始通过伪造印章、伪造相关报销凭据虚报维修费用到公司财务处报销,尝试几次后发现,自己的虚报行为均未被发现,于是变本加厉,数次加大虚报金额,从几百、几千,甚至到数万元不等,而这一操作持续了整整14年。直到2023年10月31日,刘某因当月报销的维修费远超公司常规维修费用支出,被财务人员发现上报,刘某的“黑手”才浮出水面。

  虽然刘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此案时间之长、金额之大、票据之多,令案件的取证难度极大,有些具体金额、时间甚至连刘某自己都已记不清了。为尽快查实案情,办案民警加班加点,对14年来刘某上交至企业的财务报账凭证、清单和票据等材料逐一反复梳理,并对相关证人开展调查取证,从1000余份报销账目中核查认定出伪造票据、账单300余份,最终完成了对刘某职务侵占金额的认定工作。

  目前,刘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已被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同时,经过民警多次开展思想劝导和法律宣讲工作,刘某及其家属已将侵占的300余万元悉数归还被害企业。此外,经侦大队也提醒受害企业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员工报销流程。

  据悉,今年以来,永康公安共侦办涉企经济犯罪案件6起,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41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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