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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国际2023廉洁指数出炉 全球反腐态势不容乐观
2024年03月11日

一、背景综述

 

2024年1月底,备受瞩目的透明国际2023全球廉洁指数(CPI)报告出炉,然而,报告对于2023年全球各个地区反腐行动的分析数据显示,每个地区对于反腐败做出的努力总体而言要么停滞不前,要么显示出下降的迹象,报告字里行间都透出了对全球反腐态势的担忧。

 

多年以来,透明国际组织对于CPI数据的来源和算法并未有实质性改变,根据公共部门腐败程度对180个国家和地区进行排名。它基于13个独立的数据源,并使用0到100的刻度,其中0表示严重腐败,100表示非常干净。

 

这里提到的 “公共部门”(Public Sector)是包括哪些呢?目前比较准确的解释是:“公共部门”由国家政府拥有和控制的企业组成。政府对这些组织的所有权和控制权是完全或部分的拥有但仍然持有多数股权,并做出有关该实体运营的每一个决定。这些组织包括政府机构、国有企业、市政当局、地方政府当局和其他公共服务机构,其中一些可以是非营利组织,而另一些也参与商业活动。

 

也就是说,透明国际全球廉洁指数的样本集来自于以上实体。

 

报告描述了2023CPI出炉的数据是基于什么背景:“自2016年以来,全球司法和法治水平呈现下降趋势。一些国家威权主义的兴起助长了这一趋势,即使在民主背景下,监督政府的机制也已经削弱。”

 

在这种背景下,今年的清廉指数(CPI)显示,在该指数衡量的180个国家中,只有28个国家的腐败程度在过去12年中有所改善,34个国家的腐败程度明显恶化。尽管全球在将腐败定为刑事犯罪并建立专门机构解决腐败问题方面取得了进展,但全球的反腐败行动仍然有限。

 

二、2023CPI数据概述

 

2023年全球180个国家/地区的廉洁感知指数平均仅为43分,与2022CPI相同。大多数国家在很大程度上未能遏制腐败——2/3的国家指数评分低于50分,世界上80%以上的人口生活在CPI得分低于全球平均水平(43分)的国家。此外,该指数排名前25位的国家人口数量超过全球人口的10%。因此,腐败仍然是一个直接或间接伤害大多数人的社会问题。

 

报告对180个国家从2012至2023年的10多年间在反腐败行动方面交出的“答卷”所对应的指数评分进行了综合比对,仅有28个国家有所提升,34个国家出现了下滑,118个国家则依然停滞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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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2年以来排名显著下降的34个国家中,有几个排名靠前的民主国家,如瑞典(82分)和英国(71分);也有一些威权国家,如缅甸(20分)和委内瑞拉(13分);进步的28个国家在民主、收入和以前的腐败程度方面差别很大,包括塞舌尔(71分)、圭亚那(40分)和乌克兰(36分)。

 

透明国际把全世界国家按照民主程度划分为三个类型,即“完全民主国家”、“不完全(存在缺陷)民主国家”、“非民主国家”。拥有强大的法制和运转良好的民主制度的国家通常在该指数中名列前茅。民主国家在控制腐败方面的表现往往远远优于专制政权——完全民主国家的CPI平均为73分,有缺陷的民主国家为48分,而非民主国家只有32分。

 

中国在2023CPI中得分为42分,排名76位,得分较2022年降低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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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连续第六年以90分领跑。芬兰和新西兰紧随其后,得分分别为87分和85分。挪威(84分)、新加坡(83分)、瑞典(82分)、瑞士(82分)、荷兰(79分)、德国(78分)和卢森堡(78分)也进入了今年的前十。

 

与此同时,经历冲突或自由受到高度限制、民主制度薄弱的国家往往得分最差。去年,索马里(11分)、委内瑞拉(13分)、叙利亚(13分)和南苏丹(13分)在该指数中垫底。也门(16分)、尼加拉瓜(17分)、朝鲜(17分)、海地(17分)、赤道几内亚(17分)、土库曼斯坦(18分)和利比亚(18分)紧随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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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归因:腐败侵蚀司法系统

 

通过对指数报告的通读,笔者从字里行间可以体会到,全球在经济不断发展、科技水平不断提升的今天,在反腐败治理方面交出不尽如人意的答卷,总体上看,其主要根源之一在于,全球的司法系统非但没有发挥抑制腐败的作用,还经常被腐败所侵蚀。

 

报告中认为司法系统近些年遭到腐败行为破坏表现在如下方面:

 

01 
无法保证独立性

 

考虑到在侦查、调查、起诉和裁决腐败案件的司法系统长期存在弱点,全球反腐败进展有限并不令人惊讶。司法、警察和其他司法机构的资源持续不足,加上与其他政府部门的独立性不足,意味着腐败往往不受惩罚。反过来,广泛的有罪不罚又刺激了各级司法部门的进一步不法行为。从贿赂到贪污,再到有组织的、复杂的腐败计划,这是对高层权力的滥用,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和广泛的影响。

 

02 
问责力度不足

 

由于国内司法系统“无法或不愿”追究他们,无论是由于逮捕、干预还是缺乏权力、资源和能力,部分腐败犯罪者往往受益于有罪不罚。那些滥用权力的人逃避责任,对受害者造成的广泛伤害得不到补救。

 

那些政府官员不太可能因腐败而受到制裁的国家在CPI上的得分很低。但排名靠前的国家也存在有罪不罚的问题,尽管这并没有反映在它们的得分上。事实上,排名靠前的国家在起诉那些为赢得国外市场而行贿的公司方面记录不佳,尽管它们有这样做的国际义务已超过25年。荷兰(79分)的情况就是如此,该国当局很少惩罚向海外官员行贿的公司。例如,荷兰当局因在尼日利亚石油贿赂案中选择不起诉壳牌(Shell)而受到批评。鉴于意大利在同一案件中令人震惊的无罪释放,荷兰应该寻求问责并重新审理此案。

 

03 
受控于利益集团

 

争取正义和打击腐败是相辅相成的:在司法系统无法维护法治的地方,腐败就会猖獗。与此同时,在腐败成为常态的地方,最弱势群体诉诸司法往往受到阻碍,司法机构可能被政治、经济或特殊利益集团所控制。在最极端的情况下,庇护和庇护网络还可以利用他们的影响力,通过操纵法律程序,推动选择性执法,甚至修改法律,为自己创造不受惩罚的机会。

 

04 
对腐败“推手”缺乏监

 

如果腐败官员和犯罪分子无法获得在世界各地运作的推动者的服务,跨境腐败计划就不可能发生。

 

近期历史上一些臭名昭著的大腐败丑闻涉及通过丹麦(90分)、德国(78分)和瑞典(82分)等欧盟国家的银行洗钱。这些国家的政府未能对银行进行充分监管,这也是欧盟正在建立一个新的反洗钱机构的原因之一。

 

对过去案例的分析揭示了瑞士(82分)作为一个重要中心的作用,腐败的外国精英可以很容易地找到中间人,为他们创建和管理公司和信托。长期以来,瑞士律师一直能够在没有尽职调查和报告义务的情况下这样做,以发生洗钱行为。去年,瑞士政府提出了一项新的立法,将反洗钱义务扩大到律师和其他专业人士群体,尽管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但这是受到大众支持的。然而,这并不是瑞士第一次尝试将急需的监管引入该行业。2021年,在行业游说之后,议会在最终审议期间淡化了对反洗钱立法的修正案。因此,律师和公证人能够逃避监管。

 

在透明国际分析的非洲跨境腐败案件中,英国律师(71分)也占有突出地位。与瑞士不同,英国已经对律师和其他非金融领域的专业人士实施了反洗钱监管。然而,遵守这些规则仍然是一个问题。英国现在有机会通过将大多数负责监管看门人的组织整合为一个单一的法定机构,来提高其反洗钱防御能力。

 

四、清廉国家并不一定“清廉”

 

对于CPI得分高的国家是否真的那么“清廉”?透明国际其实在2022年报告中就指出——清廉国家并不一定“清廉”。在2023年的报告中,依然重申了这样的观点。因此,北欧、西欧、北美和亚太地区的发达经济体再次位居榜首。虽然看起来他们在反腐败斗争中取得了胜利,但事实远非如此。

 

报告中指出,需要明确一点是:CPI得分高意味着一个国家的公共部门腐败程度较低。得分最高的国家也往往拥有运作良好的司法系统、更强的法治和政治稳定。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所有这一切使得这些看似“干净”的国家吸引了来自世界各地的腐败官员,这些国家成了为他们洗钱和投资他们的不义之财的首选之地。大规模的腐败计划可能往往来自CPI排名较低的国家,但它们几乎总是有跨国因素。许多案件涉及得分最高的国家的公司在海外开展业务时诉诸腐败,其他指控则涉及出卖机密或以其他方式为外国腐败官员提供便利的专业人士。

 

五、励精图治 创造更公正世界

 

透明国际对于与各个国家的合作伙伴进行的研究和合作,期望各国政府在打击腐败、强化司法系统、发挥司法作用方面提出了期望:

 

01

加强司法系统的独立性

保护司法系统不受干涉对其运作至关重要。提倡择优任用而不是政治任用,并确保系统拥有合格的人员和适当的资源。使司法更加透明。透明度有助于揭示司法系统的运作,并使其更负责任。确保公开提供有关判决、庭外和解和执法的资料,以及法律程序和行政规则,供市民查阅。这有助于遏制腐败,并确保反腐败法律得到适当使用和执行。

02

 引入完整的监控机制

确保司法系统成员履行其职能所需的特别保护不被滥用。可以通过专门的举报和报告渠道,以及要求法官、检察官和其他相关行为者披露其资产和利益,并确保薪酬与其工作相称,来防止滥用职权。

03

促进司法系统内的合作

司法系统是复杂的,但确保其不同组成部分能够有效协作是至关重要的。定义明确和互补的职责对于实现这一目标至关重要。鉴于在一些区域广泛使用非正式司法系统,考虑正式和非正式系统之间潜在的协同作用也可能是有益的。

04 改善诉诸司法的机会

保护人民诉诸司法的权利是打击有罪不罚和腐败的第一步。实现这一目标的战略包括简化复杂的程序,使所有人都能获得法律程序,扩大腐败受害者的定义,将非国家受害者包括在内,并赋予合格的公民社会组织(cso)发起和提出腐败案件(无论是刑事、民事还是行政案件)的权利,并代表腐败受害者的利益。

05

扩大重大腐败案件的问责途径

如果重大腐败计划发生在司法系统“不愿或无法”对罪犯实施执法的国家,法治较强的外国司法机构可以通过处理重大腐败诉讼,在打击有罪不罚方面发挥关键作用。这就要求这些国家制定关键的程序措施,例如广泛的管辖权、外国国家官员的最低限度豁免、代表符合公共利益的公民社会组织追究这些案件并代表受害者,以及对可诉损害的广泛定义,包括对大量受害者的广泛伤害。

来源:光曦国际 | 范勇 合规官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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