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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反洗钱监管处罚分析报告
2022年12月08日

11月反洗钱监管处罚情况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数据显示,202211月反洗钱监管处罚罚单共计33张,涉及金额926万元。其中对机构处罚金额为883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处罚为42万元,11月处罚总金额、单位和个人处罚金额和处罚单数相比10月均有所增加11月相关责任人的处罚金额占全部处罚金额的4.6%,高于10月占比(2.6%)。

 

2022年1-11月处罚同比、环比对比表(单位:万元)

时间

处罚单数(张)

处罚总金额

单位处罚金额

相关负责人处罚金额

2022年1月

91

8118

7846

272

2022年2月

53

1692

1610

82

2022年3月

66

5232

5052

179

2022年4月

16

613

579

34

2022年5月

53

2912

2801

111

2022年6月

178

8185

7791

394

2022年7月

45

3768

3543

225

2022年8月

50

2603

2497

107

2022年9月

52

3157

3051

106

2022年10月

8

437

425

12

2022年11月

33

926

883

42

2021年11月

56

1312

1246

66

图片

 

 

2022年1-11月双罚制个人与单位占比表

时间

单位处罚金额

个人处罚金额

个人金额占比

单位金额占比

2022年1月

7846

272

3.3%

96.7%

2022年2月

1610

82

4.8%

95.2%

2022年3月

5052

179

3.4%

96.6%

2022年4月

579

34

5.6%

94.4%

2022年5月

2801

111

3.8%

96.2%

2022年6月

7791

394

4.8%

95.2%

2022年7月

3543

225

6.0%

94.0%

2022年8月

2497

107

4.1%

95.9%

2022年9月

3051

106

3.4%

96.6%

2022年10月

425

12

2.6%

97.4%

2022年11月

883

42

4.6%

95.4%

 

图片

11月处罚的违法行为类型中,除了未按照要求履行反洗钱三大义务之外,还存在未按规定对客户开展重新识别、对非自然人客户的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不到位和未按规定开展客户风险等级划分、调整和审核工作等类型。
202211月对各机构负责人的处罚对象包括:财务部副总经理、财务会计部经理、反洗钱合规部部门经理、信息技术中心核心系统开发部总经理、金融部总经理、运营中心副总经理、银行行长等
202211月,全国有8个省涉及反洗钱监管处罚,主要集中在新疆、湖北、湖南和黑龙江等地。

图片

 

202211月,监管处罚罚单主要涉及的机构类型为银行(处罚单数:23张)、保险公司(处罚单数:4张)、信用合作联社(处罚单数:4张)、期货公司(处罚单数:2张)。11月银行机构被处罚的金额最高,为686万元,占总处罚金额的74% 
20221130日美尔雅期货公司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和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被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处47万元的罚款,公司反洗钱合规部部门经理雷秀英被处罚3.2万元。这也是继20224月倍特期货有限公司因反洗钱事项处罚后的又一家期货公司被处罚(2022428日,倍特期货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和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被处罚45万元,相关人员被处罚合计5万元)。因此对于期货公司来说,做好反洗钱三大义务的基础性工作依旧是相当重要的。

 

图片

 

 

02

11月反洗钱单张处罚金额排行榜

 

11月罚单中,有1张百万以上的“大单”,占总处罚单数38%,出自新疆乌鲁木齐。11月反洗钱处罚前三名的处罚金额总计538.7万元,占全部处罚金额的58%。相比202210月,11月百万以上的罚单数量与10月持平但金额却有大幅提升。以下为202210月份接受处罚金额前三名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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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11月涉及反洗钱个人处罚情况

202211月双罚制依旧达到了100%,个人处罚金额在1万至4万元不等。共计21名人员受到处罚,涉及金额为42 万元。本月个人处罚占到总处罚金额的4.6%,远高于10月个人处罚占到总处罚金额的2.6%20221-11月,除5月双罚制为94%,其余月份均为100%。随着双罚制的比例逐渐提高并达到100%保持稳定,可以看出监管机构对于反洗钱工作中个人违规行为继续维持相对较大的处罚力度。
11月对个人处罚的违法行为类型主要为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3、“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信息和客户身份资料”4、“未按规定开展客户风险等级划分、调整和审核”5、“对非自然人客户的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不到位”。由此可见,做好反洗钱工作的基础还是履行好反洗钱三大义务。除了反洗钱三大义务之外,人民银行对于机构的客户风险等级划分、调整、审核的工作也十分重视。我们应当时刻关注客户基本情况、交易情况的变化,根据变化适当调整客户的风险等级,对于不同等级的客户采取不同的防范措施。另外,对非自然人客户的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也是客户身份识别工作中及其重要的一部分,我们应当按照监管要求,加强对非自然人受益所有人的身份识别。

11月个人处罚包含银行机构、保险公司、期货公司、信用合作联社等相关工作人员,合计21名。人民银行在11月开出的所有个人处罚单处罚对象包含:银行行长(4名)、银行副行长(4名)、财务部副总经理(1名)、财务会计部总经理(2名)、金融部总经理(2位)、反洗钱合规部部门经理(2名)、信息技术中心核心系统开发部总经理(1名)、风控部总经理(1名)运营中心总经理(2名)、项目部副总经理(1名)、信用合作联社工作人员(1名),处罚岗位涵盖机构前中后台各业务线条。反洗钱工作不仅仅是反洗钱与合规相关部门的职责,其他部门如财务部、客服中心、结算部、技术部以及相关业务部门等均应当重视反洗钱工作,同时各部门领导也应当有责任向部门员工传达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处罚人员处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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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

统计口径:

(1)罚单笔数:以处罚文书号数量统计;

(2)处罚金额:以反洗钱处罚金额统计(如一张罚单中,无法区分反洗钱处罚金额和其他事项的处罚金额,则以合计数统计);

(3)处罚时间:以人行官网处罚信息发布时间统计(即“生成日期”为准)

(4)所属地区:以公布处罚信息的人行分支机构所在省份(直辖市)统计;

(5)大额罚单:处罚金额大于等于100万元人民币的罚单。

来源:一德合规监察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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