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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日集团】曝光台|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例
2022年03月16日

违规收取客户款项,以职务侵占罪入狱处刑

       职务侵占罪乍听起来罪名很大,似乎只有企业高管等有地位、有权势的人才有可能触及到这条罪名,殊不知在现实社会中涉嫌职务侵占罪的更多的是业务员、销售员等普通员工,以下是一个真实的案例: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马某在2012年8月至2012年12月之间,利用其担任南京某信息公司咨询顾问的职务便利,违规收取客户陈某、符某、杨某、白某额外服务费共计人民币38550元并占为己有。公诉人当庭宣读并出示了相关证据证明以上事实。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马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定,已构成职务侵占罪,提请依法判处。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马某利用职务之便,多次向公司隐瞒接待的客户,向客户陈某等违规收取服务费共计38550元并占为己有。

      2013年3月,马某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法院认为,马某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收取客户财务并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从案情中可以了解,违规收取客户费用并将款项占为己有,已经构成了职务侵占罪。 

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真实案例

      2021年12月,经公司纪检组调查发现,营销公司某区域经理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要求所负责区域的经销商将货款转至其个人银行卡,后利用“大经销商”账户进行“下单”,并在业务开展过程中纵容、指示经销商“拼单”等方式来套取公司返利,从中获取巨额利益,给公司带来巨额损失,该行为严重搅乱公司在部分区域的市场环境,给公司品牌形象造成恶劣影响,已严重触犯《刑法》中的相关法律条款。

      该员工作为公司业务经理并未遵守公司“服务经销商”的宗旨,而是通过如此卑劣的方式来“挟持”经销商,要求经销商“听话”,不然随时剥夺其区域经销权,致使经销商“敢怒不敢言”,以此导致经销商对公司的管理水平产生“质疑”,

      公司现处于高速发展时期,望全体员工珍惜公司发展平台,在公司中发挥“鸿日人”具备的优良素质,助推公司各项业务快速发展,针对该事件须集团各部门引以为戒,风险控制部也将加大腐败事件查处力度,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同时,欢迎各位员工及合作方朋友积极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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