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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威集团】集团近期5则违规案例通报
2021年10月20日

 

    近期,审计监察中心在对集团业务全面审计的同时,深入挖掘各项舞弊线索,主动出击、奖惩并施地处理了一批违规、违纪案件,为更好地强化警示和震慑作用,现将其中5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案例一:

  集团某项目公司工程造价师李某未按合同约定超额支付工程监理费,依照《正威集团员工奖惩制度,给予其开除处理,对超额支付费用予以扣回。
   其直接上级工程副总吴某,未遵守公司相关制度审核流程,负直接管理责任,依照《正威集团问责管理制度》,给予其严重警告处理。

 

案例二:

    集团某项目公司人事经理王某,任职期间项目考勤管理混乱,并以权谋私个人出现多次早退现象,侵占公司资产、报销私人费用等多项违纪行为。依照《正威集团员工奖惩制度,给予其开除处理,永不录用。

    其直接上级刘某存在管理缺失责任,依照《正威集团问责管理制度》,予以警告并调岗处理。
 

 

案例三:

    集团某招商经理周某,利用职务之便,多次通过虚构招待、虚开发票、伪造消费单据等方式进行虚假报销,金额较大,性质恶劣。依照《正威集团员工奖惩制度》,给予其开除处理并退还所有违规所得。

    其上级行政副总张某、项目总经理李某存在管理缺失责任,致使下属多次出现严重违规行为,依照《正威集团问责管理制度》,给予张某、李某警告处分并处以罚款。

 

案例四:

    集团某项目公司采购经办人宋某,伙同供应商围标操作、虚抬采购价格、收受供应商回扣,致使公司利益严重受损,鉴于其主动交代违规事实并积极退回违规所得,经研究决定,不对其上报行业黑名单,依照《正威集团员工奖惩制度,给予其开除处理,永不录用。

 

案例五:

    集团某项目公司采购员刘某、采购主管魏某在采购工作中未遵循集团采购制度、未建立相关采购台账,致使公司利益受损。依照《威集团员工奖惩制度》,给予魏某记过分,半年内不得涨薪、晋升,取消年度评优资格;给予刘某记大过、降职处理,一年内不得涨薪、晋升,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其直接上级郑某存在管理缺失责任依照《正威集团问责管理制度》,给予其警告处分。 


    以上违规案例,涉及多名直接管理岗位的追责,表明了集团对项目公司管理岗位的责任意识要求,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执行制度最终靠人,审计监察中心对于无视集团管理制度的“红线”行为,坚决予以治理

    惩处从来不是目的,为集团创造更公平、更公正、更和谐的工作环境才是我们一直追求的意义,“正威巨轮”平稳、快速的驶向更远的远方,离不开每一位正威人的保驾护航,希望集团所有员工引以为戒,在正威这座大家园里真正做到知行合一、成就梦想!

来源:正威集团审计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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