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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置业】《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员工职务行为准则
2021年09月29日

       为规范员工职务行为,提高员工综合素质,真正树立美的置业集团及其员工队伍的良好形象,全体员工应当廉洁自律、诚信从业,《责任追究管理办法》明确了员工违反职务行为准则的行政处分以及经济负激励等细则。

 

     违反置业集团员工职务行为准则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依照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给予通报或以上的行政处分,并处以1000-5000元或以上的经济负激励。

(一)违反置业集团授权范围或业务指引的要求,对客户和业务关联单位做出书面或口头承诺;

(二)不按规定进行主动回避或申报,在置业集团或其分管范围内违规安排亲属就业、任职,或谋求利益的,已经存在亲属的,未回避有业务关联的岗位并向置业集团声明的;

(三)违反置业集团的办公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及网络系统或其他资产的使用规定,做任何不适当的用途;

 

    违反置业集团员工职务行为准则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依照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给予调岗或以上的行政处分,并处以1000-5000元或以上的经济负激励。

(一)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员工超越本职业务和职权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例如:以置业集团名义进行考察、谈判、签约、招投标、竞拍等;以置业集团名义提供担保、证明;以置业集团名义对新闻媒介发布意见、消息;代表置业集团出席公众活动等;

(二)员工私下接受供应商的各种宴请和交际应酬活动:例如: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和投标单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设有彩头的牌局或其它具有赌博性质的活动;涉及违法及不良行为的活动;

(三)不按规定流程操作影响系统正常运行;或未经批准擅自将信息系统交他人使用、或非法使用他人权限;或私自拆装电脑、设备等实物资产,为置业集团资产管理带来风险的;

 

    违反置业集团员工职务行为准则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依照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给予降职或以上的行政处分,并处以5000-10000元或以上的经济负激励。

(一)员工从事、参与、支持、纵容对置业集团有现实或潜在危害的行为或者发现置业集团利益受到损害,但拖延或隐瞒向置业集团汇报的,如员工在收到相关违纪举报信息时,未于当天及时将举报信息上报审计风控中心,或截留相关举报信息擅自做出处理;

(二)员工未经置业集团安排或批准,在外兼任获取报酬的工作或者利用工作时间和其他置业集团资源从事所兼任的工作。例如:在置业集团内从事外部的兼职工作;兼职于置业集团的业务关联单位、客户或者商业竞争对手;所兼任的工作构成对置业集团的商业竞争;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置业集团形象;

(三)员工从事个人投资的活动(含亲属及假借他人名义的)违反与置业集团利益不发生冲突的原则,例如:参与经营管理有关的投资活动;对置业集团的客户、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进行直接投资的;借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利用职权直接干预、或授意违规、不按规定操作业务,为置业集团带来损失风险的;

 

    违反置业集团员工职务行为准则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依照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给予降级或以上的行政处分,并处以5000-10000元或以上的经济负激励。

(一)员工利用职务之便或影响力与业务关联单位的发生非置业集团经营往来。例如:安排亲属、接受劳务、技术服务或获取其他利益。

来源:廉洁诚信美的置业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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