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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企业内部控制协会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2019年03月12日 发布

中共广东省企业内部控制协会党支部

“三会一课”制度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提升党支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广东省企业内部控制协会党支部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协会实际,对进一步规范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本党支部现有正式党员六人(含流动党员,暂不设支委会和党小组),党支部党员大会由全体党员参加,是党支部议事决策机构和落实“三会一课”的任务单元,每月至少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上党课以及参加政治学习、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

第二条 支部党员大会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或非党干部列席。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可由书记指定党员主持。

第三条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包括:

1.讨论和制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的计划和措施;

2.讨论和批准支部书记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对支部书记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和决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对象确定、预备党员接收和转正以及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开展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批评和自我批评等为主要内容的组织生活会;

5. 组织党员开展政治理论学习;

6.选举产生新的支部书记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7.讨论和决定支部其他重大问题。

第四条 支部党员大会形成的决议由支部书记负责检查落实。

第五条 支部党员大会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年终归档备查。

第六条 党课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也可根据形势任务需要,相对集中开展党课教育。

第七条 党课教育内容主要包括:

1.理想信念教育;

2.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育;

3.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4.党的基本路线教育;

5.形势政策教育;

6.党的纪律教育;

7.根据需要对党员开展各种专题教育。

第八条 党课是对党员进行教育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是提高党员政治思想觉悟的重要措施,支部书记要高度重视:

1.认真制定党课计划;

2.党员必须自觉参加党课学习,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或缺席,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

3.党课教员由支部书记担任,也可以邀请上级领导、党员先进典型人物和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同志担任。每次授课要充分准备,讲课时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

4.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以备上级检查考核。

第九条 党支部书记为“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的直接责任人,要带头参加“三会一课”,保证“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党支部每年年初制定“三会一课”年度计划,如实记录“三会一课”开展情况。

 

第十条 党支部要对全体党员执行“三会一课”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对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的,要批评指正;情况严重的,要采取整顿等措施,进行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