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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机构治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大会在深召开
2023年04月26日

  4月24日下午,“全国机构治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大会在五洲宾馆深圳厅召开。会议讨论通过了委员会的章程、秘书处工作细则和工作计划,并对机构治理领域的国家标准立项计划进行了审议。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国际竞争不断加剧,以及我国开启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速推进一带一路和法治中国建设等,机构治理的标准化工作在我国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发展转型升级中将发挥积极且重要的作用。2023年3月17日,国家标准委批复成立全国机构治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600),负责领域包括机构治理指南、机构治理指标、机构治理成熟度模型、反贿赂管理体系、举报管理指南、合规管理体系、反舞弊控制指南等领域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与国际标准化组织治理技术委员会(ISO/TC 309)工作领域相对应。
  第一届委员会由61名委员组成,张晓刚任主任委员,欧阳柏青、刘连生、涂文、杨富玉、卢建勋任副主任委员,李军任委员兼秘书长,秘书处由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承担,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日常管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负责业务指导。
  深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监委主任刘连生发言指出,全国机构治理标委会正式落户深圳,这是我市标准事业发展的一件大事,也是我们以标准化方式推进廉洁治理创新的重要机遇,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希望机构治理标委会充分发挥治理优势、机构优势、平台优势,加强前瞻性研究,战略性布局,创新性工作,以标准化建设的新成效,推动机构治理再上新水平,更好地引领服务和支撑高质量发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副司长徐长兴参加了会议并代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致辞,提出要积极发挥全国机构治理标委会的桥梁作用,促进交流合作,整合资源优势,形成更多符合中国国情和组织需要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机构治理标准体系,为参与全球治理贡献中国标准化的工作方案。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前主席张晓刚做会议总结,指出标准向社会治理领域拓展,是当前国际标准化的一个重要趋势。机构治理标委会成立后,应凝聚机构治理领域国内一流的企业、机构和专家学者,积极开展机构治理标准化研究,加强标准制修订并建立完善的机构治理标准体系,大力组织标准的实施,打造高水平的机构治理标准化工作队伍。
  人民银行总行、中国工商联等单位领导对委员会工作提出了相关建议。
  全国机构治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承担机构治理领域全国层面的政策措施建议、标准体系编制、国家标准建议、标准技术管理、国家标准解释、国际标准组织对口工作和标准宣贯培训等重要技术职能的技术组织,对推动社会管理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