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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破获一起房地产企业特大职务侵占案,两名企业高管被抓
2026年07月17日

日前,郑州市新郑市局经侦大队着力攻坚,成功侦破一起涉案2700万余元的房地产企业特大职务侵占案,抓获某大型房企区域总裁张某、项目经理王某两名主犯。二人手握项目审批、资金调度核心职权,私下串通策划侵占拆迁专项资金,凭空捏造场地清理工程套取千万公款,又串通第三方、身边司机、亲友搭建多层资金通道跨区域拆分洗白、私分赃款。巨额拆迁资金被掏空后,原定片区拆迁安置工作全面停滞,数百户居民回迁计划一拖数年,企业背负巨额违约金与群众信访压力,经济、声誉双重受损。目前张某、王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后续侦办、赃款追缴工作有序推进。

一、高管蓄谋已久设局造假,虚假合同套取千万拆迁专项资金

张某为该房企区域总裁,全权管辖片区拆迁开发项目,王某作为一手提拔的项目经理,负责现场施工、外包合同对接。二人私下商议借着拆迁大额资金拨付的机会,虚构工程套取公款平分。

考虑到直接支取资金风险太高,二人商定以项目场地平整、建筑垃圾清运为幌子设立虚假工程。由王某对接多年熟识的建筑商李某,商定合作伪造施工合同,承诺事成后分给李某一笔好处费。随后王某《垃圾清运及地表整理工程施工合同》,虚报清运面积、机械人工成本,把合同总价抬高至 2723.12 万元。

合同上报集团董事会审批时,张某利用区域总裁身份从中斡旋,刻意隐瞒现场无实际施工需求的真实情况,回避法务、审计部门实地核查的要求,仅以“拆迁前期清理迫在眉睫、延误将产生高额逾期成本”为由催促快速审批,顺利走完全部内部流程。

集团项目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分三笔将2723.12万元全额拨付至李某名下建筑公司对公账户。资金刚到账,李某立刻按照事前约定的分流方案拆分转账,整套转移流程全程由张某、王某远程指挥把控。

资金分流分为两条路径:第一笔500万元直接转入中间人赵某个人账户,对外谎称委托其协调村民拆迁谈判补偿,实则赵某收到钱款后,全部划入自己名下经营的商铺用于资金周转,未产生任何拆迁协调支出;剩余赃款的转移流程更为隐蔽复杂,李某先转出至张某、王某两名专职司机的银行卡,再由两名司机分别转给双方配偶、远房亲戚等多名无关人员账户,资金辗转跨省,在省内、邻市多家银行拆分取现、相互划转,每一笔转账都刻意避开大额转账监管阈值,采用多笔小额拆分操作,试图掩盖资金集中流向个人的痕迹。

整个资金转移周期持续近半年,所有款项全部脱离项目使用渠道。经警方全面核算,王某通过多层账户累计侵占资金847.12万元,多数用于购置高档房产、豪车、奢侈品及日常大额消费;张某分得800万元,一部分用于私下投资校外培训机构,一部分存入私人理财账户,剩余钱款交由亲属保管隐匿。李某、赵某等中间人也分别收取数十万元好处费。

原本预留用于村民搬迁补偿、场地平整、过渡安置的专项资金被全数私分,项目现场自始至终没有开展任何清运、整地施工。原定当年启动的拆迁工作直接搁置,企业无法按时兑现居民回迁承诺,不断收到群众投诉信访,还因项目违约向合作方赔付数百万元违约金,损失持续扩大。

案发初期,张某、王某自知行为暴露,统一口径对外辩解该笔款项属于正常工程结算,声称现场已完成清运作业,还伪造虚假施工日志、出勤记录试图蒙混过关,刻意销毁部分线下沟通聊天记录,妄图掩盖合谋侵占公款的事实。

二、警方跨市取证攻坚,层层穿透资金脉络锁定完整证据链

集团审计部门次年开展年度项目复盘时,发现该场地清理项目无现场施工影像、无材料采购单据、无村民签字确认单,多项资料缺失,且大额资金流出后无对应施工成果,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该案涉案资金流经十余个私人对公账户,分布在省内多个地市,部分中间人员早已更换联系方式、迁居外地,取证阻力极大。经侦大队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启专项攻坚侦查。

办案民警先后奔赴多地银行调取近千页银行流水,逐笔标注资金转出、接收、取现时间与金额,逐一联系赵某、两名司机、双方亲属等数十名账户持有人谈话取证;同步调取企业内部全部审批档案、二人任职权责文件、税务开票记录,实地走访拆迁片区居民、项目现场工作人员核实施工情况。

侦查中民警发现,张某、王某为规避追查,全部资金沟通均使用私人微信、线下见面商谈,不留下任何公司内部书面记录。办案民警通过恢复手机聊天记录、比对转账时间节点与二人会面行程,一一对应资金谋划、分流、分赃全过程,完整还原从虚构合同、拨付公款、多层转账到个人挥霍的完整链条。

面对详实的流水记录、证人证言、虚假施工材料等相互印证的证据,张某、王某无法自圆其说,所谓 “正常工程支出” 的说辞不攻自破,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单位财物的犯罪事实完全查实,证据形成闭环。

三、法律定性:巨额侵占情节恶劣,将依法从重惩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张某、王某分别侵占800万元、847.12万元,涉案金额远超数额巨大标准。二人身为企业高管、项目第一责任人,主动策划造假、刻意设计多层隐匿资金渠道,作案手段隐蔽、主观恶性深;涉案资金直接关系群众拆迁安置,款项被侵占直接导致项目停滞、群众安置受阻,衍生信访、违约等多重问题,社会危害性突出,二人将面临严厉刑事处罚。

四、案件暴露企业管理核心漏洞

该案集中暴露出房企大额工程、拆迁资金管理多处短板:一是重大合同审批流于形式,高管可干预核查流程,跳过实地核验快速落地千万级虚假项目;二是资金拨付后缺乏动态跟踪,未定期核对项目实际进度与资金使用匹配度,未能及时察觉资金异常分流;三是对公资金转出管控宽松,默许合作企业将大额资金转入员工、亲友、司机个人账户,为赃款洗白提供漏洞;四是关键岗位廉政风险排查缺失,长期未针对高管关联人员大额异常交易开展核查,导致犯罪行为长期未被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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