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会员 > 会员风采 > 廉洁通报
东方希望集团|举报后敲诈,包铝王某军被刑拘
2025年11月10日

        举报作为廉正合规工作的核心监督手段,既是及时发现、精准遏制违规行为的重要抓手,也是推动合规体系闭环运行的关键环节。对于举报线索中查实的违法情形,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以此形成强力震慑,让潜在违规者心存敬畏、摒弃侥幸,筑牢企业廉正合规的制度防线。

        东方希望包头电铝员工王某军因2025年8月绩效考核结果为D,对班长李某某产生不满,发现李某某在公司生产现场吸烟后匿名举报。公司接到举报后开展调查,然而王某军对处理结果持有异议,于2025年10月9日以实名方式举报公司领导存在包庇李某某的相关情况。经集团监察员全面调查核实,李某某因违反公司禁烟规定在现场吸烟的事实确凿,公司依据相关规章制度作出了解除与李某某劳动合同的处理决定。 

        令人意外的是2025年10月20日,我们收到包头警方关于王某军涉嫌敲诈勒索的《刑事立案决定书》,次日王某军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据警方通报的案情显示,王某军在举报李某某吸烟后,借集团正在调查该事件之机,以其手中掌握的李某某吸烟的录像材料作为要挟,向李某某强行索取所谓“医疗费用”10万元,其行为已涉嫌违法犯罪。

        员工之间的相互监督、上下级之间的履职监督以及各类投诉举报行为,均需严格遵循“合法、客观、理性”的基本原则。举报权是员工的合法权利,但行使权利必须在法律框架和公司制度规范内进行,严禁任何人以投诉举报、监督为名,实施威胁、恐吓、勒索等违法违规行为。任何突破法律底线、滥用举报权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集团也将始终维护合法合规举报人的正当权益,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合规有序的工作环境。 

来源:东方希望廉正合规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谢谢!
分享到 :
63.2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