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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药方系列之《行贿受贿篇》
2025年08月08日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年修正)》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追诉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十条,非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量刑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 号),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中的“数额较大”的数额起点,是受贿数额在六万元以上;“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是受贿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

 

行贿罪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追诉和量刑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般情况下,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追诉标准:个人行贿,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 6 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单位行贿:单位行贿数额在 20 万元以上的,予以追诉。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中的“数额较大”的起点为六万元,“数额巨大”的起点为二百万元。

 

      量刑标准:

      自然人犯该罪: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该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自然人犯该罪的规定处罚。

 

《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年修订)》有关规定  >>>

     第八条: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一)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

    (二)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三)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

     前款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收受贿赂。

       ......

      经营者的工作人员进行贿赂的,应当认定为经营者的行为;但是,经营者有证据证明该工作人员的行为与为经营者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无关的除外。

       ......

      第二十四条有关单位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由监督检查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吊销营业执照。

 

      经营者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对实施贿赂负有个人责任,以及有关个人收受贿赂的,由监督检查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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