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受 理 范 围
1、员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侵占公司财物,例如虚报费用、挪用公款; 2、收受、索取供应商或其他合作伙伴提供的任何利益或利益输送,例如现金、有价证券、购物卡、支付凭证、费用报销等; 3、本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接受供应商或其他合作伙伴提供的任何利益与便利条件; 4、以本人、配偶名义投资或成立与本公司业务有竞争关系的公司; 5、利用公司业务渠道、知识产权等资源为本人或他人从事牟利活动或利益输送; 6、用公司的资产以个人名义或他人名义,在国(境)内外注册公司、投资参股、购买股票、购置不动产或其他经营活动(经董事会批准的除外); 7、滥用职权,从事违法违规的经济活动,或者授意、指使、强令其他员工从事违法乱纪和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活动; 8、员工伪造、虚报、隐瞒、删改会计记录、信息文件、业务交易事项等; 9、员工泄露公司商业秘密,违反竞业限制的规定; 10、员工伪造、偷盖、窃取公章行为; 11、其他涉及商业贿赂的行为,如受贿、行贿; 12、其他损害公司经济利益或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02 保 护 政 策
1、我们保证对提供的监督举报渠道进行严格管控,负责受理投诉举报的人员均签订并严格遵守联邦制药保密制度,遵守相关工作准则,对您个人以及您提供的信息严格保密; 2、我们坚决维护举报人的权益,反对任何形式的打击报复,若举报人遭受到任何形式、任何程度的打击报复,请第一时间向我们反馈。公司将追究打击报复行为人相应的责任,涉嫌犯罪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03 实 名 优 先 政 策
公司鼓励实名举报,任何人均可就经营活动中违反廉洁的行为向公司举报,公司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04 查 实 奖 励 政 策
1、奖励对象原则上限于实名举报人,对匿名举报的违法违纪案件和事件线索,在调查处理完毕后能够确定举报人真实身份的,根据规定予以奖励; 2、同一线索被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按一案进行奖励,奖金由调查人员在结案后提议,经公司领导核准后发放。
05 举 报 渠 道
部门:集团监察部 座机:0760-87133987 手机:13809239449 邮箱:lianjietul@tul.com.cn 通信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坦洲镇嘉联路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