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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丰集团|徐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逃逸式”辞职不是贪腐“避风港”!
2025年06月04日

集团通报

       原佛山基地非大宗采购部采购专员徐XX(于2025年3月10日离职),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收受供应商大额贿赂款,涉嫌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于2025年5月8日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5月14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警示:在职违法违规,离职绝非“避风港”!

任何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无论员工是否已离职,企业均有权依法追溯责任,司法机关也将严格追究其法律后果。

守护合规底线,是企业与员工共同的责任!

 

“逃逸式”辞职不是贪腐“避风港”,望全体员工引以为戒,诚实劳动、遵纪守法,积极践行“以德为邻、天道酬勤”的企业文化。

法律依据:离职≠免责,违法必担责!

 

 

       刑事层面(《刑法》):职务侵占罪(第271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163条)明确:只要在职期间实施犯罪,无论是否离职,司法机关均可追究刑事责任,面临有期徒刑、罚金甚至没收财产。

       民事层面(《民法典》):若行为导致公司经济损失,企业有权要求全额赔偿,且追偿权不因劳动关系解除而失效。

给职场人的三点忠告:

1、莫存侥幸心理:违法违规行为的追责时效不受离职影响,“脚底抹油”换不来平安。

2、守护职业声誉:一次贪腐足以毁掉终身事业,诚信是职场人的“无形资产”。

3、共建合规环境:企业将持续完善监管机制,与全体员工一道筑牢廉洁防线,对侵害企业利益的行为“零容忍”!

职场之路,合规为基。

任何妄图通过离职“切割责任”的行为,

终将被法律追上;

唯有坚守底线、诚信履职,才能行稳致远。

——与全体同仁共勉

 

若发现违规问题 , 欢迎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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