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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希望集团|轮岗采样员王某辉被判刑16个月
2024年02月29日

       东方希望渑铝员工王某辉2019年3月-5月轮岗到灵铝担任采样员,他本应恪尽职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然而,他却为一己私利,与矿石供应商李某、卫某预谋,利用采样员的职务之便,伙同他人大肆舞弊,严重损害公司利益,非法收取贿赂14.6万元。

       2019年6月王某辉被调回渑铝,但他并未就此罢手。相反,他变本加厉为继续获取非法利益,伙同灵铝八名采制样员工,继续为矿石供应商李某、卫某、王某等造假,陆续收受更多贿赂达35.1万元,用其中21.9万元向同事行贿。王某辉在采样岗位时间只有三个月,隐蔽性很强,仍未能从非法利益链中逃脱,2023年1月在渑铝公司综合工岗位上,被公安机关抓获后,王某辉退缴了全部赃款27.8万元。

       2023年12月渑池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王某辉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有期徒刑十个月,罚金1万元,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有期徒刑十个月,罚金1.5万元。法院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全部赃款上缴国库。

       王某辉收取贿赂、造假和行贿等行为,严重破坏了公司的正常运营流程、经济利益、声誉和形象,与集团诚信标准背道而驰。我们一定要加强内部监管,持续提高员工法律意识和道德素养等措施来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来源:东方希望监察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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