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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商业贿赂!4家医药企业招采信用被评为“严重失信”
2024年02月28日
       2月27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第八期价格招采信用评价失信评定结果,其中被评级为“特别严重”的企业就有4家。
       该数据汇总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各省份评级为“特别严重”和“严重”失信的26家医药企业情况。
       4家被评级为“特别严重”的企业分别为四川倍聚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四川润泽远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遵义百颐医药有限公司、云南集业药品有限公司。
       2020年9月,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于2020年底前建立并实施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目的是发挥医药产品集中采购市场的引导和规范作用,对给予回扣、垄断涨价等问题突出的失信医药企业采取适当措施,促进医药企业按照“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原则制定价格,促进医药产品价格合理回归。
       医药企业对于回扣个案的罚款往往不敏感,但在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下,给予回扣会导致丧失进入集中采购市场的机会。
       通过制定信用评价目录清单,国家医保局也将医药商业贿赂、涉税违法、实施垄断行为、不正当价格行为、扰乱集中采购秩序、恶意违反合同约定等有悖诚实信用的行为纳入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范围。
       此次被评级为“特别严重”的这四家企业,都不约而同卷入过商业贿赂案件。
       如四川倍聚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22年6月,国家医保局公众号显示,根据黑水县人民法院判决,该公司刘某某向原阿坝州人民医院有关人员给予回扣或不正当利益,以使其经营的一类耗材、骨科耗材获得额外的交易机会、竞争优势和销售数量,累计折合人民币325万余元。
       再如四川润泽远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1月,国家医保局公众号显示,根据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该公司销售人员夏雪莲向原宁南县人民医院骨科主任张廷海、副院长廖宪明给予回扣或不正当利益,以使其经营的掌外侧型金属接骨板、锁定胫骨远端外侧型(L型)(I型)、锁定螺钉、加压空心钉、锁定腓骨远端型(Ⅲ型)、加压螺旋钉、锁定锁骨S型(Ⅲ型)、椎弓根钉延长钉、生物型股骨柄、双动头、球头、髋臼螺钉获得额外的交易机会、竞争优势和销售数量,累计折合人民币290.7万元。
       根据医保局方面的规定,医药企业价格或营销行为符合五种情形之一的,失信等级评定为“特别严重”,其中之一是根据法院判决或相关执法部门行政处罚认定的案件事实,近三年在本省范围内,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集中采购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实施过给予回扣等医药商业贿赂行为,同一案件中累计或单笔行贿数额2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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