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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准则】第3201号内部审计实务指南—建设项目内部审计(第五章)
2024年02月22日

第五章 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审计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相关参建单位应当依据国家和政府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以及工程建设的有关设计合同文件,加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和进度管理。

对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和进度的审计,首先,要关注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其次,要对实体质量、相关管理措施等进行现场抽查。

除下列各节中对各专项管理工作的审计内容外,内部审计机构要统筹平衡各项管理目标之间的关系,根据工程建设需要,了解建设项目管理体系的建立情况,主要包括:

1. 上级组织对建设项目管理单位的授权是否明确而充分,是否建立了恰当的目标考核机制并切实执行,建设目标是否明确、是否分解下达并进行了考核。

2. 建设项目管理单位的组织结构是否能适应工程建设指挥需要,各部门分工是否清晰并相互衔接。

3. 建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建设项目管理所需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是否具备从事建设管理各有关专业工作的知识结构和背景,项目管理机构人力资源配置总体是否能满足项目建设高峰期管理需要。

4. 是否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建立并培育了适应工程所处行业、地域等特性和项目管理需要的管理文化。

5. 是否建立了与建设承包合同模式相适应的甲乙方沟通机制,沟通是否及时、顺畅、充分。

对建设项目开展工程管理审计时,审计人员应当充分认识工程管理涉及专业多、参建单位多、外部影响因素多、突发情况多等复杂态势,与建设项目管理人员充分沟通,努力了解项目管理的架构、模式、方式和管理文化,必要时要对相关参建单位进行调查,以了解管理人员实施各项工程管理行为时所面临的环境和情势,并在此基础上做出专业判断。对建设项目开展工程管理审计时,除应当对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业主及其部门、人员实施的各项具体建设行为的有效性和效率性进行审计之外,还应当关注建设项目管理机构通过调配建设资源、落实建设计划、协调建设工作等方式,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供货、监理、咨询等参建单位履约提供产品或服务工作实施的组织和管理行为的有效性和效率性。

项目建设中出现因参建单位未能充分履约等各种外部原因影响工程建设目标实现的情况时,审计人员应当加以关注,并深入分析原因,判断是否存在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工程管理能力不足、管理措施不当、管理效率不高导致对参建单位相关工作督导不足等问题。

第一节 建设项目工期管理审计

一、业务概述

建设项目工期管理,或称进度管理,指的是保证项目准时完工所必需的一系列管理过程和活动。项目进度管理的目的是对建设项目进行计划、组织、协调、控制。项目进度管理是建设项目能否按期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关键,也制约着工期、成本两大管理目标的实现。

二、审计目标和内容

(一)审计目标

1. 核实工期管理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项目进度管理计划编制和执行以及项目进度款支付使用等环节各项进度管理工作应真实存在,各项关于项目进度管理记录资料应真实、完整。

2. 确认工程进度是否满足合同要求,工期变更和索赔是否合理,审查进度计划编制是否以安全生产、厉行节约为前提,工程设计、施工进度、工程款到位、各类资源配置是否与进度计划相匹配;审查进度计划变更是否按规定程序通过相关部门审批,是否经济合理;审查进度款支付是否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依据,变更索赔日期和金额是否合理。

(二)审计内容

1. 建设项目进度管理计划编制情况。审查各合同文件、施工方案关于工期和项目进度的规定是否一致;是否建立了进度计划管理的体系和制度,进度计划编制是否以安全生产、厉行节约为前提,满足合同要求。

2. 建设项目进度管理计划执行情况。检查建设单位和监理进度检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各种进度管理计划、已完工程量统计表等资料,审查进度计划的落实情况;审查计划变更的原因是否属实,变更后的进度计划是否合规、完整可行,进度计划变更是否按规定程序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三、审计程序和方法

(一)需要取得的资料

1. 由于建设项目进度管理工作专业性强,审计人员应当收集被审计项目所在行业适用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规范性文件。

2. 审计人员应当从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取得进度管理制度与保证制度、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物资供应合同、分包合同、监理合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设计进度计划、材料和设备供货计划、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验收资料、相关工作记录等资料。

3. 审计人员还应当通过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取得施工单位的施工合同文件(包括总承包合同及分包合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方案、项目进度管理计划(包括工程总进度计划、各项目子系统进度计划、各子项目工程进度计划)、项目资源需求计划、费用计划、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等资料。

(二)内部控制测评

1. 内部控制调查。检查建设单位是否编制了施工合同文件、委托监理合同文件、施工总方案等,各合同文件、施工方案中关于工期和项目进度是否有明确规定。检查建设项目是否建立了进度拖延的原因分析和处理程序,对进度拖延的责任划分是否明确、合理(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处理措施是否适当。

2. 内部控制测试。检查建设项目进度管理计划是否符合文件规定及工程定额标准,是否完整、可行。抽查工程总进度计划、各项目子系统进度计划、各子项目工程进度计划,确认是否存在各系统不均衡发展的情况;子项目进度计划是否与总进度计划一致。采用抽查或穿行测试,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设计进度计划、项目资源需求计划、费用计划、设备材料的供货计划等是否确实执行。

(三)审计取证

1. 检查工程前期立项和报建报批手续的办理是否及时,是否影响工程按时开工,是否形成资金和设备闲置浪费。

2. 检查现场的原建筑物拆除、场地平整、文物保护、相邻建筑物保护、降水措施及道路疏通是否影响工程的正常开工。

3. 检查施工图设计完成的时间及其对建设进度的影响,有无因设计图纸拖延交付而导致的进度风险。

4. 检查是否有对材料和设备等因素影响施工进度采取控制措施。

5. 检查建设单位和监理进度检查报告、施工总方案、项目资源需求计划、费用计划、各种进度管理计划、已完工工程量统计表等资料,审查核实是否存在由于资金资源供给迟缓或过快导致进度偏差的情况。

6. 检查设计变更处理流程是否完备,是否有效运行,有无因设计变更申请处理滞后等原因造成进度拖延,有无因不当管理造成返工、窝工情况。

7. 检查对索赔的确认是否依据网络图排除了对非关键线路延迟时间的索赔

8. 关注项目受到资源约束或外部环境变化时,是否对进度计划进行调整。审查计划变更的原因是否属实,变更报价是否合理,变更后的进度计划是否合规、完整可行,进度计划变更是否按规定程序通过相关部门审批,由于进度计划变更导致的施工单位赔偿金额是否符合合同规定和变更实际情况。

9. 审计人员应当努力发现工期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平衡建设项目工期、质量、成本三大目标,更好地实现建设项目综合效益的建议和意见。

第二节 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审计

一、业务概述

工程质量管理是指建设项目确立和实现工程预定质量标准的全部职能及其工作内容,也包括对工程质量成果进行评价和改进的一系列活动,包括相关参建单位围绕工程质量所进行的指挥、协调和控制等活动。工程质量管理的目的是预防、减少或消除质量缺陷,建设质量合格的工程项目,保证投资效益的实现。

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模式是策划、实施、检查和改进。工程质量的好坏是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物资供应等单位各方面、各环节工作质量的综合反映。工程质量管理的主要工作,包括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质量管理措施的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涵盖各个参建单位,包括制定建设项目质量理目标,设置质量管理专职机构、明确质量责任和权限、建立质量管理制度体系、确立员工培训上岗机制等工作。质量管理措施的实施,应当建立在各参建单位质量责任的基础上,各司其职,共同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检测和完善。

建设项目审计中应当关注工程质量管理情况,促进相关参建单位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建设项目建设质量。

二、审计目标和内容

(一)审计目标

1. 核实参建单位履行质量管理职责充分性,记录完整性。参建单位应履行质量管理、质量事故处理和施工过程质量验收等职责,各项质量管理工作真实,项目质量管理记录资料完整。

2. 查实质量管理行为合规性。参建单位质量管理职责履行、质量事故处理和施工过程质量验收等环节各项质量管理工作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审计内容

1. 建设项目参建单位质量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审查各参建单位确定的质量管理事项是否落实;监理工作、合同管理以及分包合同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检查工程变更的审批程序、索赔申报与审批程序等约定是否明确及得到履行。

2. 建设项目质量事故处理过程。审查相关机构是否对质量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审查质量事故的技术处理方案是否严格执行相应的工程质量标准,事故处理技术方案是否切实可行、经济合理

3. 建设项目施工过程验收。审查施工单位是否落实施工工序的质量自检工作;抽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检查检验批验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是否合格;抽查各层级质量验收记录,重点跟踪验收中出现的不合格情况的处理记录,检查施工过程质量验收不合格的处理是否符合规定。

三、审计程序和方法

(一)需要取得的资料

收集建设项目相关专业的设计、施工和验收规程、规范、标准以作参考。包括各行业、专业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

对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应当分别收集质量管理过程资

1. 需要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制订的质量管理制度与保证制度、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物资供应合同、分包合同、监理合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验收资料、相关工作记录等,包括项目管理架构、组织机构、人员情况等资料,以及描述有关人员工作职责和质量管理责任的工程管理制度等文件,记录质量管理行为的项目管理检查表、工程管理记录等文件表格资料。

2. 需要勘察设计单位提供的资料。企业资质证书,勘察设计合同文件,勘察设计作业大纲、作业记录,各专业管理部门设计的施工图及施工图说明等资料。

3. 需要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企业资质证书、施工合同文件(包括总承包合同及分包合同)、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质量管理与保证制度文件,总包和分包工程管理制度;质量管理记录,包括:施工日记和专项施工记录,技术交底记录,上岗培训记录和岗位资格证明,施工机具和检验测量及试验设备的管理记录,图纸的接收和发放、设计变更的有关记录,监督检查和整改、复查记录等,自检、互检、交接检记录,各分项工程检验表、隐蔽工程验收纪录,材料、产品出厂合格证,现场抽检报告,结构成品质量性能检测报告,施工过程重要工序的自检和交接检记录;抽样检验报告、见证检测报告、隐蔽工程验收报告;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质量问题处理制度、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处理方案、验收鉴定资料、工程复工报审表等。

4. 需要监理单位提供的资料。监理单位资质证书、监理人员执业资格证明材料、委托监理合同文件、监理规划、实施细则、监理日志、项目建设质量检查记录、设备材料平行检验报告及附件等资料,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监理工程师通知、工程暂停令。

5. 需要设备材料供应单位提供的资料。有关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现场管理制度文件;材料设备采购计划、采购合同;主要建筑材料如钢筋、水泥及其制品、砂石料、焊材、高强螺栓的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进场报验表、进场复验报告及附件,监理平行检验(监理单位提供)或见证抽检报告及附件;工程设备的产品检验、质量检验证明文件和产品合格证等。

(二)内部控制测评

1. 内部控制调查

收集项目质量管理制度,了解各参建单位质量管理流程。对相关制度,如招标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材料物资验收保管制度、分包管理等制度中有关质量管理的条款要重点收集。

询问管理层关于项目质量管理重点、资源调配计划、质量事故预案和本项目质量管理过程情况。

2. 内部控制测试

(1) 对照项目管理检查表,抽查主要参建单位监督情况记录,抽查实物工程质量的检测记录;检查确定的管理事项是否落实;检查各参建单位的资质、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检查是否落实对实物工程质量的检查和检测。

(2) 对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委托监理合同检查监理服务内容与建设单位有关监理工作管理内容。

(3) 查阅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抽查工程变更、索赔文件的审批情况;检查施工合同中规定的建设单位职责与建设单位工程合同管理职责的一致性与完整性

(4) 检查分包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检查建设单位是否建立承包商分包工程管理制度;检查施工合同中是否明确建设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审批程序;检查建设单位是否按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了核准和审批。

(三)审计取证

1. 对照《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和施工单位制定的有关施工过程中的检验与试验程序、工程内部验收程序及自检、交接检、专项检质量管理等制度,抽查施工班组自检记录、工种间交接检查表、质量检验评定记录等,检查施工单位是否落实施工工序的质量自检工作。

2. 对照相应的专业工程验收规范,抽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检查检验批验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更多内容可关注公众号CIA内审师小站)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是否合格。必要时可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检验批进行实体质量检测,检查其质量是否合格,检查其结果与验收结果的一致性。

3. 对照相应的专业工程验收规范,抽查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检查分项工程验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验收内容是否完整。

4. 对照相应的专业工程验收规范,查阅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抽查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规定对涉及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进行见证取样试验或抽样检测;是否对其观感质量进行验收。必要时,可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进行抽样检测,检查其质量是否合格,检查其结果与验收结果的一致性。

5. 抽查各层级质量验收记录,重点跟踪验收中出现的不合格情况的处理记录,检查施工过程质量验收不合格的处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对严重的缺陷推倒重来;是否进行必要的加固处理;是否对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后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不予验收。

6. 对质量事故,要检查相关机构是否对质量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分析,调查分析报告是否全面、及时、客观和准确。

7. 检查是否制订或选择质量事故的技术处理方案,处理方案是否严格执行相应的工程质量标准,事故处理技术方案是否切实可行、经济合理。技术处理方案是否得到设计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确认。

8. 对照专业工程验收规范,查阅验收资料,检查质量事故的责任主体是否落实各项技术组织措施,并按照制定的方案对事故进行了处理,过程检查、验收和记录是否齐全,相关结论是否明确。必要时,可通过实测实量、聘请专业机构进行检测等方法获取可靠的数据,判断处理结果是否达到规范要求和符合设计标准。

9. 在勘察设计环节,审计人员要考察工程勘察单位资质、能力能否满足项目需要,有无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勘察报告和设计文件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内容是否完整,设计商提供的现场服务是否全面、及时。

10. 在材料设备等物资管理环节,检查项目管理单位是否建立了完善的物资验收、抽检、保管程序,是否存在因材料设备质量影响工程质量的风险;检查项目管理单位和有关参建单位是否对进入现场的成品、半成品进行验收,对不合格品的控制是否有效,对不合格工程和工程质量事故是否进行返工或加固修补。

11. 检查工程监理执行机构是否受项目法人委托对施工承包合同的执行、工程质量、进度费用等方面进行监督与管理,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工程监理。重点检查人力资源配置是否符合规定;检查监理抽检部分的监理旁站记录、进场材料抽样检验记录、分部分项验收记录,分析监理工作是否履职尽责。

12. 审计人员应当努力发现质量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协调建设项目工期、质量、成本三大目标,更好地实现建设项目综合效益的咨询建议意见。

第三节 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审计

一、业务概述

项目安全管理的任务是发现、分析和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危险,防止发生事故和职业病,避免各种损失,保障员工的安全健康,从而推动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促进提高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主要包括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项目现场安全管理以及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使用等。

二、审计目标和内容

(一)审计目标

1. 确认项目各参建单位安全管理职责履行项目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项目现场安全管理以及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使用等工作应到位,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应及时,安全事故处理方案应得到有关单位审批。

2. 确认记录完整性

项目安全管理记录资料应真实、完整。必要的资料包括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施工组织中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作业施工专项措施的制定审核和对施工人员的技术交底情况、大型和特种机械的使用、保养、检修情况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与持证上岗记录资料等。

(二)审计内容

1. 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审查安全管理组织的建立情况、安全管理岗位的设置情况、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上述各个环节的设立和执行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审查项目建设过程中是否发生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是否及时、合规,是否贯彻了“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

2. 建设项目现场安全管理情况。抽查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相应资格证书,是否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是否及时;检查安全设备材料的使用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以及合同规定;审查是否制订安全事故的技术处理方案,技术处理方案是否切实可行、经济合理。

3. 建设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使用情况。审查检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实际提取金额与应提取金额是否一致;审查安全生产费用提取金额、会计处理和会计报表的反映是否正确;审查落实安全生产费用的具体使用范围是否符合规定。

三、审计程序和方法

(一)需要取得的资料

1. 首先应当取得安全管理相关规程规范,如《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程》《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

2. 在建设项目管理单位,应当取得安全管理制度与保证制度、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物资供应合同、分包合同、监理合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监理实施细则、验收资料、相关工作记录(包括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记录安全管理行为的项目管理检查表、工程管理记录)等资料。

3. 在施工单位,应当取得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施工合同文件(包括总承包合同及分包合同)、与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协议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关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等文件,安全资金使用计划;安全管理记录:施工日记和专项施工记录、安全技术交底记录、上岗培训记录和岗位资格证明、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安全资金使用记录、安全检查记录、整改和复查记录等;安全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安全事故处理报告等资料。

4. 在监理单位,应当取得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委托监理合同文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施工安全监理报告、监理日志等资料。

5. 在设备材料供应单位,应当取得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的购买合同、质量检验证明文件和产品合格证等。

6. 从行业质量监督部门索取安全事故调查分析报告。

(二)内部控制测评

1. 内部控制调查

检查安全责任制度的建立情况。逐项核实机构的建立情况、安全管理岗位的设置情况、安全生产制度和责任制落实情况、对施工及监理单位的管理细则、合同管理制度文件等。

检查建设单位是否建立对承包商分包工程管理制度,检查施工合同中是否明确建设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审批程序,建设单位是否按约定对分包工程实施严格的核准和审批;检查总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是否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分包商是否按协议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2. 内部控制测试

检查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落实情况。抽查部分施工部位安全管理记录,检查施工合同中规定的建设单位安全责任与建设单位工程合同管理规定的安全责任的一致性与完整性。

检查是否发生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是否及时、合规;安全保障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计划是否一致;安全检查事项是否落实,尤其是对工程安全生产影响重大环节的监控工作是否到位。

(三)审计取证

1. 抽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日记和专项施工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及相关工作人员上岗培训记录和岗位资格证明,对照国家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施工单位制定的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检查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是否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是否及时等情况。

2. 检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或询问相关工作人员,对照国家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施工单位制定的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检查是否存在无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针对性不强、不全面、未履行签字手续等情况。

3. 查阅工程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购买合同、质量检验证明文件和产品合格证、入库单、出库单和日常安全检查记录,对照国家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施工合同文件等,检查资料和现场情况的一致性,检查安全设备材料的使用是否符合法律及合同规定

4. 查阅施工单位的安全检查记录及整改和复查记录,对照国家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施工合同文件及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检查制度等,重点关注施工现场曾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必要时可检查记录与现场情况的一致性。

5. 查阅安全事故处理档案文件,对照国家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施工合同文件、委托监理合同文件等,检查判断相关责任方是否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调查分析报告是否全面、及时、客观和准确,是否制订或选择安全事故的技术处理方案,技术处理方案是否切实可行、经济合理,责任主体根据技术处理方案对事故进行处理的情况,处理结果是否达到规范要求和符合设计标准。

6. 查阅工程概算、施工合同文件等,检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实际提取金额与应提取金额是否一致;检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查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金额、会计处理和会计报表的反映是否正确;检查安全资金银行储存账户的对账单,审查安全生产费用专户存储情况,确认是否存在挪用的现象。

7. 查阅施工合同文件、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安全费用年度使用计划等资料,逐项审查落实安全生产费用的具体使用范围是否在规定的开支范围内;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查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的会计处理和会计报表的反映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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