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活动 > 行业资讯
加大行贿追责力度 斩断“围猎”利益链
2024年01月05日

  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负责人解读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二)。据介绍,此次修正案一共8条,实际修改的内容为7条,其中4条涉及惩治行贿犯罪。这次修改有针对性地对一些严重行贿情形“从重处罚”,加大刑事追责力度。

  “行贿人‘围猎’是政治生态的一个重要‘污染源’,对行贿行为决不能纵容,行贿不禁,受贿不止。”行贿与受贿是一体两面,理应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多地查处的案例显示,查处一名违纪违法干部往往牵出一批不法老板,查处一个不法老板往往也能带出一串违纪违法干部。据浙江省衢州市纪委监委统计,在2019年以来查处的14名市管党员干部受贿案件中,涉及行贿人达103名。然而,正如该负责人所指出,受各种因素影响,实践中存在对行贿惩处偏弱的情况。从这些年法院一审新收案件数量看,行贿罪与受贿罪案件数的比例大概在1∶3,有的年份达到1∶4或者更大比例。“实践中一个受贿案件对应的行贿人通常为多人,如果考虑到这一情况,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行贿人(次)比例会更高。这种过于宽大不追究行贿的情况不利于切断贿赂犯罪因果链。”

  此次修改的最大亮点在于立足实践需要,聚焦突出问题,并注重与相关规定衔接,加大行贿犯罪打击力度。从近年查处的案件情况看,一些领域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现象突出,有的行贿人为谋取自身利益,对公职人员竭力腐蚀、精准“围猎”,主观恶性大,后果严重——基于此,2021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会同最高检等单位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其中就明确了查处行贿行为的五个重点。刑法修正案(十二)将党中央确定重点查处的行贿行为规定从重处罚,具体包括“多次行贿或者向多人行贿的”等七种情形,在立法上进一步明确对一些严重行贿情形加大刑事追责力度,也进一步明确释放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政策要求。

  当然,受贿行贿一起查并不等于同等处罚。既因行贿人“围猎”与受贿人甘于被“围猎”共同作用才会形成腐败,行贿并不必然导致受贿,也因二者的社会危害性不同。故而,加大对行贿行为惩治力度,需要在扭转部分执法办案人员重受贿轻行贿观念的同时,不断提升打击行贿的精准性,斩断“围猎”与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

  行贿人不择手段“围猎”党员干部是当前腐败增量仍有发生的重要原因,这是修改完善行贿犯罪规定的重要背景。同时也要承认,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消除权力寻租空间,才是预防腐败的釜底抽薪之策。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斩断“围猎”之手,一方面要更好发挥刑法的震慑作用,另一方面还要统筹运用纪律、行政等手段,综合施策,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推动实现腐败问题的标本兼治。

来源:南方Plus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谢谢!
分享到 :
63.2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