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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TCL 2023年反舞弊通报》发布
2023年12月29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有关“构建民营企业源头防范和治理腐败的体制机制”的要求,根据TCL创始人、董事长李东生有关定规则、划红线”“杜绝跑冒滴漏,严惩贪污腐败”的指示精神,坚决捍卫TCL核心价值观,建设清廉民营企业,TCL近年来修订发布《TCL 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特别强调“TCL十条红线”为不可触犯的行为内容,并相继印发《TCL员工利益冲突申报管理办法》《TCL 员工收受礼品处置及奖励管理办法》等廉洁核心制度。同时,制定并推广使用《TCL合作伙伴行为准则》,保障TCL与合作伙伴的商业合作持续健康发展。此外,针对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制定了《TCL招标采购管理办法》《TCL采购业务纪律守则》《TCL保密管理规定》等,在制度流程上防控风险、堵塞漏洞。

     TCL对于违法乱纪、触犯“红线”、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秉持“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严厉采取开除、移送司法机关、内部通报等惩处措施,让纪律约束和法律制裁的警戒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2023年,TCL共查处触犯“红线”案件11宗,其中12人被开除,6人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为严明纪律,开展警示教育,现将2023年典型案件集中通报如下:


01

A公司一名员工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批准逮捕

 

A公司原渠道经理李某,于2021年至2023年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分销商大额贿赂。李某因触犯TCL经营管理“红线”于2023年10月被公司开除,同月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23年11月检察机关对其批准逮捕。

02

B公司毕某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刑

 

B公司毕某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利用零部件谋取私利70万元,给公司造成了较大经济损失,且存在阻挠、妨碍审计调查的情况。毕某因触犯TCL经营管理“红线”,已被撤职并开除,TCL体系内永不录用;取消其所有未兑现的变动年薪、奖金和长期激励等,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23年8月,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认定毕某构成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万元;同时判决毕某向B公司退还所侵占财产对应的29.5万元,没收毕某违法所得40.5万元上缴国库。

03

为C公司提供服务的相关方单位4名员工盗窃废旧材料,涉嫌盗窃罪被移送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2023年7月,C公司相关方单位员工王某、姚某、狄某、刘某利用职务之便,盗窃C公司废旧材料约400公斤左右。公司发现后立即报案,王某等4人因涉嫌盗窃罪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移送检察机关,现检察机关已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公司已要求相关方单位对上述4人做出开除处理,对该单位进行罚款处理。

04

D公司被职务侵占案同案人苏某(供应商实控人)被判刑

 

2023年4月,继D公司原CEO郭某、高级经理陈某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刑后,该案同案人D公司原供应商E公司实控人苏某因协助上述二人合伙侵占公司资产,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责令苏某向D公司退赔260万元(此前苏某已退赔215万元)。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考虑其积极退赔违法所得,公司在法院判决前依法为其出具了刑事谅解书。

 

05

F公司行政部一员工触犯“红线”被开除

 

F公司行政部员工郭某(越南籍)在2023年3月至5月工作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在办理签证过程中谋利,其行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触犯TCL经营管理“红线”及越南当地法律。公司与郭某解除劳动关系,在TCL体系内永不录用;收缴违规所得,录入中资企业用工联盟“黑名单”;禁止郭某及其利益相关方以任何名义与公司发生业务往来;保留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06

G公司一员工触犯“红线”被开除

 

G公司客户H公司由销售员张某2022年5月30日引入,H公司2021年12月9日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缴资本0元。H公司系张某亲戚的全资公司。张某安排员工关联交易,且该交易令公司潜在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属违规关联交易。2023年4月,张某因触犯TCL经营管理“红线”被开除,TCL体系内永不录用。

07

J公司一名员工触犯“红线”被开除

 

J公司商返部原负责人吴某在任职期间,利用职权营私舞弊,侵吞部门员工奖金;违规设置“小金库”作部门经费使用;指使下属弄虚作假将商返机运出园区、将非报废物料转入园区外废品仓;指使下属伪造证据,阻挠、妨碍审计调查。2023年4月,吴某因触犯TCL经营管理“红线”被开除,TCL体系内永不录用。

08

K公司一名员工触犯“红线”被开除

 

K公司原供应计划经理杨某,在对外采购中串通供应商围标报价;串通外协厂,违反流程规定开展委外加工业务;未经书面授权违规操作采购业务。2023年11月,杨某因触犯TCL经营管理“红线”被开除,TCL体系内永不录用。

09

L公司原生产工程及服务采购部采购经理何某严重违反公司制度被开除

 

L公司原生产工程及服务采购部采购经理何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为供应商中标提供便利,存在参考供应商报价结果后再指示特定供应商按其指定策略及较高价格报价,帮助供应商中标的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何某系列行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触犯TCL经营管理“红线”,已对其开除处理,TCL体系内永不录用。

10

M公司一名员工因工作失职、收受供应商贿赂被开除

 

M公司原采购经理韩某入职后,在采购比价工作中,直接指定供应商合作并虚构比价程序,同时收受供应商赠予的礼品卡,韩某因工作失职、收受供应商贿赂严重违反公司规定被开除,TCL体系内永不录用。


上述案件所暴露的问题值得警醒,教训深刻。请各产业及员工以案为鉴、自警自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既完善制度、健全流程、强化执行,防患于未然,又加强警示教育,杜绝跑冒滴漏、严惩贪污腐败。欢迎广大员工和社会各界通过TCL举报邮箱对TCL员工涉嫌违规违纪违法的问题进行监督举报。

 

TCL科技举报邮箱:jubao@tcl.com

TCL华星举报邮箱:csotjubao@tcl.com

中共TCL纪律检查委员会
TCL科技审计监察部

 2023年12月29日

来源:TCL华星审计监察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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