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不出户,日进斗金”“日赚百元,月入过万”,类似的刷单广告你信吗?如果你心动了,那么你的钱包可能直接被掏空了。30岁的富顺人谢某原本拥有一份不错的白领工作,在某公司任出纳,因贪图刷单返点的便宜落入电信网络诈骗人员的圈套,导致自己10余万元被套牢。让人大跌眼镜的是,这时,她选择了挪用公司资金172万元继续进行刷单。5月23日,富顺县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挪用资金罪案。
2021年9月28日,有人添加谢某微信为好友,让其参与网络刷单赚佣金,谢某在微信群里领取了普通的刷单任务,连续刷了10单左右,收到佣金40余元。第二天,谢某领取了佣金更高的充值任务,连续充值100元和1000元到指定账户,没过多久对方就把本金退到谢某的账户并返点220元。见钱来得如此“容易”,谢某又领取了充值5000元的任务,结果对方声称谢某操作失误不予退还,想要退本金需要继续完成后续充值。跟随诈骗人员的操作安排,谢某一共被套进10余万元。此时,谢某已经蒙了,为了把本金退回来,她陆续挪用了公司172万元……
2021年10月12日,谢某主动到富顺县公安局投案自首,案发后谢某归还了公司12.37万元,公安机关追回赃款2万元发还公司。
5月23日,富顺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谢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全部罪行,当庭表示认罪认罚,请求法院从轻处罚。法庭根据被告人自首、认罪认罚并退还了公司部分损失等情节和悔罪表现,以挪用资金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责令其退还公司157.63万元的损失。谢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
●法官提醒
该案中,被告人谢某利用公司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司资金进行营利活动,数额较大,并导致公司资金无法追回的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谢某在遭遇电信网络诈骗时本应及时报警,但却想通过挪用公司资金获得返现以止损,最终使得公司100多万元无法追回。她的错误行为导致自己从一名白领沦落为罪犯,同时给自己的家庭和公司带来了严重的不良影响。法官在此提醒大家,网络刷单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遇到网络刷单兼职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如果不幸被骗,记得第一时间报警,切莫做出错上加错的行为。(宋君常 本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来源:四川法制报